同時買進(或賣出)相同到期日與執行價格之買權與賣權。

何時使用此策略??  當有重大事情將發生,但卻不知道會解讀為利多或利空時,譬如上周希臘公債到期前1~2日,預期股市不是大跌就是大漲,用此策略是用小錢去賭有大行情(不知道方向)--圖示之反向

9/24下單
賣出1口十月份5,300點買權,收取權利金125點;
賣出1口十月份5,300點賣權,收取權利金100點。
收取225點權利金(50 ×225=11,250元)
情況1:9/27
到期前平倉出場
* 賣出之買權,權利金下跌至59點
* 賣出之賣權,權利金上漲至120點
* 損益=50×(225-179)=2,300元
情況2:10/17
選擇權到期:
大盤指數盤整
* 最後結算價5,300點
* 賣出買權部位:買方不執行履約
* 賣出賣權部位:買方不執行履約
* 損益=收取的權利金=11,250元
情況3:10/17
選擇權到期:
大盤指數上漲
* 最後結算價6,000點
* 賣出買權部位:買方履約,損失700點
* 賣出賣權部位:買方不執行履約
* 損益=50×( 225-700)=-23,750元
損益圖型
交易過程
最大獲利:225點
風險無限:需收取保證金
所需保證金
* Maximum(call保證金,put保證金)+(call、put保證金較少方之權利金市值)
* 台股現貨指數為5304,A值=2,000,B值=1,000
call:保證金金額:26,250
put:保證金金額:24,800
保證金金額:26,250+ 50×100 =31,250
* 保證金每日計算
變動因素: 權利金市值、價外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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