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議多時的證所稅修正案,昨(25)日終於完成三讀,取消8,500點課徵門檻、散戶免徵、IPO出售10張以上按15%核實課稅,後(104)年起售股逾10億元大戶以設算為主課稅千分之1,新法回溯今年元旦起實施。
這次修正案屬於證所稅建置過程中「先求有、再求好」的動態調整,兼顧租稅公平、提升經濟效率、也簡政便民,新版證所稅預估將可增加60億至110億元稅收,受影響的人數約僅1萬人。
由於中國大陸「錢荒」有所轉機,加上新版證所稅順利完成三讀,市場專家對今天台股寄以厚望,認為應可擺脫連日來的弱勢,展開一波慶祝行情。被視為台股領先指標的新加坡摩台期盤後,在台灣證所稅三讀後也出現近日難得的上漲表現,截至23時左右,漲幅約0.8%。
美國QE縮水,大陸也出現「錢荒」,投資人莫不寄望證所稅修正案能加速完成三讀,在敵不過投資人壓力下,昨天下午朝野協商達成共識,讓攸關證所稅的「所得稅法修正案」表決處理,最後在藍營優勢下,表決通過國民黨團版本。
新版證所稅,取消8,500點的起徵門檻,2015年後出售股票超過10億元大戶,採「設算為主、核實課稅為輔」的雙軌制,設算所得稅率為千分之1、核實課稅者可盈虧互抵、稅率為15%。至於未上市未上櫃股票、出售興櫃股票100張以上,首次上市櫃(IPO)股票10張以上、以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則採核實課稅、稅率為15%,當年度盈虧可互抵,持有1年以上稅率減半為7.5%,持有3年以上再減半為3.75%。
財政部強調,新版證所稅為實現「抓大放小」原則,仍保留對全年總出售金額逾10億元的大戶課稅,並改善稽徵方式,讓大戶可選擇設算制,不但能去除大戶被查稅的疑慮,也能提高稽徵效率。
針對新版證所稅修正內容,財政部強調,未上市櫃、興櫃及IPO股票的出售總額,不包含10億元額度內,同時只課自然人;法人、投信基金排除在課稅範圍之外。
- 2013-06-26 01:26
- 工商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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