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修訂「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」,明年元月起,將改變對有女性陪侍的特種行業的營業稅計算方式。過去稅務員對特種行業查稅是在門口站崗「算人頭」;新法除了數人頭還要到包廂「算時數」,對稅務人員將是一件苦差事。
「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」公布施行廿七年,財政部近日修訂這項辦法,首度訂定酒店、茶室等特種行業的計稅公式。
現行即使有女性陪侍的酒店,營業稅的計算方式都是比照KTV等娛樂業「數人頭」來課;但根據財政部的新措施,稅務人員還要計算酒店小姐「平均每人每日服務時數(次數)」,以推估業者實際營業額並課稅。
營業稅法規定,特種飲食業的營業稅率:一、夜總會、有娛樂節目的餐飲店為百分之十五。二、酒家及有女性陪侍的茶室、咖啡廳、酒吧為百分之二十五。
官員表示,特種飲食業與一般飲食業的營業性質有別,因此對於夜總會、有娛樂節目的餐飲店、酒家及有女性陪侍的茶室、咖啡廳、酒吧等,增訂查定銷售額的計算方法或公式。
財政部官員指出,酒家及有女性陪侍的茶室、咖啡廳、酒吧等行業,主要消費特性為「有女性陪侍」,銷售額應計入陪侍人員的收費金額,才符合「實情」。
針對「有女性陪侍的茶室、咖啡廳、酒吧」,新法規定計算每月銷售額,要納入客人平均消費額、每月銷售人數,還要加上「陪侍人數平均每人每日服務時數(次數)、每小時(次)單價、每月營業日數」等。
財政部還要求,主管稽徵機關查定營業人銷售額,至少每半年查一次;業者若變更營業項目,擴大營業場所或營業狀況、商譽、季節性及其他必須調整銷售額的情形時,得隨時重行查定其銷售額。
至於新設立的酒店等特種行業,主管稽徵機關應於一月、四月、七月及十月查定其應納營業稅額。
節錄於 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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